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营农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县畜牧业发展规划(2026年-2030年)》和《朝阳县绿色种养循环发展规划(2026年-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营农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县畜牧业发展规划(2026年-2030年)》和《朝阳县绿色种养循环发展规划(2026年-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