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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全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2 来源:朝阳县教育局

各初级中学、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县教师进修学校:

为贯彻落实朝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朝教发〔2026〕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考试功能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考试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五年制高职”学校录取和学生初中毕业的主要依据。

二、考试安排

(一)组织实施

在辽宁省教育厅统一领导和市教育局统筹领导下,由县招考办组织考试,由县教育局负责评卷和高中阶段录取工作。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简称“五年制高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县(市)招考办负责。

(二)科目设置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共13科,总分值为79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90分笔试+30分听力口语考试)、物理90分(8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化学60分(5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历史70分、道德与法治70分、地理40分、生物学40分(30分笔试+10分实验操作)、体育与健康60分(30分过程性评价+30分终结性评价)。音乐、美术、劳动教育以等级方式评价,具体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

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成绩不计入中考总分,英语学科成绩按考生笔试成绩× 计算(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2.考查科目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科技)、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为考查科目,采取等级评价方式呈现考试结果,评价等级分为A(优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个等级。

(三)考试时间

1.辽宁省统一命题科目考试时间安排表

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长

6月21日

9:00—11:30

语文

150分钟

15:00—17:00

数学

120分钟

6月22日

9:00—11:30

物理化学

150分钟

15:00—16:30

英语

90分钟

6月23日

9:00—11:30

历史道德与法治

150分钟

15:00—16:30

地理生物学

90分钟

2.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等4门考试科目及各考查科目由县教育局和考生学校合理安排时间具体组织实施。

(四)命题和组织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学科目的笔试部分由省统一命题。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目实验操作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考试由县招考办和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劳动教育科目按照省考试方案组织实施,分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其中过程性评价和劳动教育终结性评价由学校组织实施;音乐、美术终结性评价考试由省统一命题,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终结性评价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方案另行通知。

物理和化学两科同场合卷考试,历史和道德与法治两科同场合卷开卷考试,地理和生物学两科同场合卷开卷考试。考查科目由学校组织实施。

(五)成绩使用

中考成绩包括考试科目成绩和考查科目成绩,考试科目成绩出现小数的,均保留一位小数。

1.以所有考试科目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依据,执行中考加分和降分规定;“五年制高职”以语文、数学、英语和体育与健康四个学科的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总分值为420分,并执行中考加分规定。

2.地理和生物学(含实验)科目的中考成绩全省通用。已经参加过2025年八年级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地理和生物学笔试的考生(含参加过2024年考试的休学考生),考试成绩纳入2026年中考总分,不得重复参加考试,重复考试成绩无效。

3.音乐和美术、劳动教育两个考试科目的等级评价中,均达到C级以上(含C等级)方可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至少要有一个科目等级评价达到B级以上(含B等级)方可被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4.报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音乐或美术特长生,其音乐、美术等级评价须达到A级;报考一般普通高中、综合高中、民办普通高中音乐或美术特长生的,音乐和美术评价等级要达到B级以上(含B等级)。

5.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科技)、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评价等级应达到C级以上(含C等级),才能达到初中毕业、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和“五年制高职”学校录取的标准。

6.名次排列办法:按中考成绩排序,总分高者名次排列在前。总分并列时,按语文、数学、英语总分排序,高者列前;若仍并列,按语文、数学总分排序,高者列前;若继续并列,按语文分数排序,高者列前;若再并列,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总分排序,高者列前。

(六)中考加分和降分等相关规定

1.现役军人子女、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胞子女加10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加10分;公安英模子女加20分;公安烈士子女保送到本地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持有独生子女证的农村家庭子女加5分。其他符合国家相关教育优待政策的加分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只可享受一项加分政策。

2.在初中阶段休学、留级以及往届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且不享受优质高中招生定向待遇。

3.往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严格执行考试总分减30分后录取政策。

(七)违纪考生处理的规定

对于中考违纪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三、毕业认定

(一)组织实施

初中毕业认定工作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实施,采取“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的办法认定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是否具备毕业条件。

(二)认定办法

修业期满、取得正式学籍且达到以下标准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准予毕业,并由各初中学校颁发县教育局验印(钢印)的初中毕业证书。

1.综合素质评价中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

2.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科目评价等级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

3.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应参加中考并获得有效成绩;对于因特殊情况未参加中考或参加中考无有效成绩的学生,其毕业成绩以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平均分计算,未能达到合格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成绩合格的,可以颁发毕业证。

四、招生录取

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学校包括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班)、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校(简称“五年制高职”)和中等职业学校。

(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1.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

招生学校

招生计划数

朝阳县柳城高级中学

990人含体育特长生20人

朝阳县高级中学

990人含体育特长生26人

朝阳县第二中学

400人

朝阳博睿学校

500人

朝阳县职教中心(综合高中班)

100人

如果特长生计划未录满,剩余计划增加到该校普通生招生计划中。

2.合理划定普通高中普通生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

根据全县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设置普通高中普通生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实际录取分数线高于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考生成绩达到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报朝阳县政府批准,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普通生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一经设定,线下考生无资格参加全县普通高中普通生的录取。

3.普通高中的录取次序

普通高中按空军和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普通高中特长生、普通高中普通生的次序依次录取。其中空军和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省定相关招生办法录取。

4.普通高中特长生的招生录取

1)特长生招生报名工作和专业测试工作按《朝阳县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2)录取办法

朝阳县普通高中特长生必须同时达到特长生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和专业合格线才具备录取资格。体育特长生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为普通高中普通生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折半,专业合格线为男生不低于70分、女生不低于65分。录取时,按照招生计划在具备录取资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和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被录取为普通高中特长生的考生将不再参加其他批次普通高中和五年制高职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正常参加普通生各批次录取。

5.普通生的招生录取

普通生的招生录取分为三个批次。

1)第一批次为柳城高级中学和朝阳县高级中学招生,只设置“县柳”这一个志愿,在有志愿且分数达到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本批次严格按照《关于修订<朝阳县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实施方案(2024修订版)>部分条款的通知》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次序为先统招、再定向,如有剩余计划再补录。录取后两校平分学苗,由学校抽签决定考生的录取学校。

2)第二批次为朝阳县第二中学招生,只设置“二中”这一志愿,录取时,在分数达到普通生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且未被第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3)第三批次为朝阳县职教中心(综合高中班)和朝阳博睿学校招生,共设置“职综”和“博”两个平行志愿,录取时,在分数达到普通生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且未被前两批次录取的考生中,按平行志愿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进行录取。

(二)“五年制高职”的招生录取工作

1.招生计划

2026年面向我县招生的“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在市教育局下达招生计划后,县招考办将及时转发各校。

2.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1)考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和“五年制高职”志愿,录取顺序为先录取普通高中,再进行“五年制高职”的录取。凡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后续的“五年制高职”的录取。没有报名参加中考且未填报五年制高职志愿的学生,高职学校不予录取。

2)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按省教育厅文件规定,由省级招考办组织实施。有意愿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http://www.lnzsks.com/)按文件规定和考生个人意愿填报志愿。各校要做好宣传工作,保证有意愿的考生了解、掌握网上填报志愿方法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志愿填报。

3考试名次排列按五年制高职考试设定科目成绩,总分高者名次排列在前。成绩并列者,按语文、数学、英语总分排序,高者列前;若继续并列,按语文、数学总分排序,高者列前;若仍并列,按语文分数排序,高者列前。

(三)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1.招生计划

朝阳县职教中心2026计划招生365人。

2.报名办法

5月中旬以后,各初中学校组织有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意愿的学生进行预报名。5月8日至6月8日,各初中学校要专门设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报名咨询日”,为中等职业学校集中宣传和办理报名手续提供条件和服务。

3.录取办法

7月29日至8月29日,各中等职业学校集中办理新生录取手续,调剂补录时间另行通知。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规范管理

各校要高度重视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招生录取,要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十严禁”“六不准”要求,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

(二)建立机制,防范化解风险

各校要建立应急响应工作机制,针对中考期间可能发生的高温、雷雨等自然灾害,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加强舆情监测,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应急协调机制,强化招生入学风险研判,按照属地化原则分层分类加强疏导管控,稳妥处置招生入学舆情及突发事件。

(三)加强监管,规范办学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借中考之机以任何名义滥编、滥印和乱订、乱发复习资料及模拟试题,不得乱办辅导班,违者将给予严肃处理。各高中要严格审核普通高中新生学籍,高一新生电子学籍应于10月30日前完成刷证注册,11月30日前完成新生备案,并严格执行“人籍一致”要求,坚决杜绝“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教育局将进一步健全学生比对核查常态化监管机制,不定期开展学生实际就读情况排查,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与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同时加大对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禁招收借读生、收取借读费等。

(四)加强宣传,做好正面引导

各校要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市考试招生政策,加强宣传引导,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考试观,强化心理疏导,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和家庭氛围,为全县中考进一步奠定工作基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宣传办学优势,优化专业结构,改善办学条件,着力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拓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上升通道,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

附件:全县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安排

 

 

 

朝阳县教育局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六


附件

全县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安排

6月24日-27日,完成题卡扫描工作。

6月25日,组织县级阅卷组长和骨干教师参加市组织的阅卷培训。

6月26日-27日,组织本县阅卷培训。

6月28日-7月6日,完成中考网上阅卷。

7月7日-9日,公示中考成绩、发布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

7月10日11:00前,将公示后的中考成绩和已发布的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报送至市教育局;16:00,朝阳市高中阶段教育统一录取平台公布全市各考区的中考成绩和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档分数线

7月13日-24日,完成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并在考区内公示录取结果。

7月27日11:00前,将公示后的录取结果报送至市教育局。15:00,全市高中阶段教育统一录取平台公布各考区录取结果。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结束。

各高中要按照以上录取时间安排,合理确定录取新生的报到方式和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