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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朝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朝半线朝阳县南大营子至龙城区半拉山子道路与桥梁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06-09 来源:朝阳县

一、背景依据:朝阳县2026年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计划。

二、涉及范围:朝半线朝阳县南大营子至龙城区半拉山子道路与桥梁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具体详见征地勘测定界图)。

三、征收部门:朝阳县自然资源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朝阳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柳城街道办事处

五、惠民利民举措:为深入落实朝阳县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署要求,加快现代化县城建设步伐,提升县域基础设施项目承载能力,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朝波线项目顺利实施。


解读单位:朝阳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解读人:刘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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