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履约评价考核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01 来源: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提高我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依据《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朝阳市“强基础、提效能、惠民生”物业管理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朝阳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履约评价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对全县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履约评价考核工作,现将朝阳县物业服务企业履约评价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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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