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作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朝阳县应急管理局(含直属事业单位)拟通过公开选取方式建立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库,现面向社会发布选取公告,征集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报名入库,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1.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行业品行。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监督考核办法(试行)》等要求,在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主体云库完成填报进行统一登记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
2.具有朝阳县应急管理局招标和政府采购所需的相应能力;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招标代理业务的专职从业人员。
3.在朝阳市或省内设立满足建设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要求的固定服务场所或常驻机构,能满足我局招标代理业务对接、资料存放及现场服务等需求。
4.2023年8月至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因代理服务质量问题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罚。
二、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招标代理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两个名单截图等)。
3.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相关证件:身份证、相关专业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近3个月)等。从业A代理机构不得兼职从业B代理机构,不得以他人名义从业。
4.“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扣分情况,提供网站截图;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承诺函(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明确承诺内容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格式自拟)。
6.填写《招标代理机构报价单》,招标代理服务费用费率及计算方法说明。
7.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采用当面提交方式报送。材料需代理机构自行胶装,文件袋封存盖章。
三、注意事项
以前的使用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保留资格,如需入库需重新报名。凡自愿入库的企业,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有效。
2.如企业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到朝阳县应急管理局更新。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自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3日,每日上午8:30-下午4:30。
报名地点: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翰林街108号108-1朝阳县应急管理局5楼504室。
五、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朝阳县应急管理局将认真组织人员对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指标为资质、服务报价、人员配备、服务质量、从业业绩等,经审查合格的代理机构录入《朝阳县应急管理局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库》。
资格审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入围结果将在朝阳县应急管理局公示,并以电话形式通知报名企业联系人。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全过程,如在政府采购中发现代理机构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再选用。
六、其他事项
朝阳县应急管理局工程建设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项目将从《朝阳县应急管理局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库》中按照项目招标属性、范围选比代理机构,组织开展实施政府采购工作。
本次选取不收取报名费及其它费用,报名企业参与报名、审查所产生的交通、住宿、材料制作等费用均由自身承担。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国家对于工程建设招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兵
联系电话:898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