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县政发〔2020〕15号 朝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朝阳县规划区及乡镇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7-31 来源:朝阳县
一、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基准地价成果体系,规范公共服务项目用地有偿使用价格管理,推动国有土地资源优化利用,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国土资规〔2016〕20号)、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办发〔2017〕178号)等要求.
二、内容
1.朝阳县规划区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
2.朝阳县规划区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土地级别范围描述表
3.朝阳县乡镇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土地类级及基准地价表
4.朝阳县规划区和乡镇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级别图
5.朝阳县规划区及乡镇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