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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朝阳县人民政府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4 来源:朝阳县

  (一)背景依据:

  1.《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2.《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46号)

  3.《朝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朝政办发〔2022〕25号)

  (二)目标任务: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确保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主要内容:

  2025年度拟以县政府名义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分别为:编制朝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和朝阳县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起草单位分别为朝阳县发改局和朝阳县应急管理局。

  (四)公布实施

  《目录》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县委同意后,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纳入目录管理的决策事项,应当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保证决策效率和质量。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决策事项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工作,同时应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解读单位:朝阳县司法局

  联系人:韩玉烟

  联系电话:0421-8993160

  朝阳县司法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