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朝阳县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31 来源:朝阳县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全县公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环境破坏及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结合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公路突发事件(Ⅰ、Ⅱ、Ⅲ、Ⅳ级突发事件),以及需要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公路突发事件,是指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引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路交通运行中断,需要及时进行抢修保通、恢复通行能力的,以及由于重要物资、人员运输特殊要求,需要提供公路应急通行保障的紧急事件。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加强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工作。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4)协同联动,科学应对。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协同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学决策和指挥能力。
联系人:周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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