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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朝阳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5-10-16 来源:朝阳县

一、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和规范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特种设备事故)的防范和应对工作,依法、迅速、科学、有序预防和处置特种设备事故,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预案适用于朝阳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事故。协助处置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特种设备事故。

四、事故分级: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2009〕第549号修正)有关规定,将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I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IV级)四级。

 


解读单位: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张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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