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朝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朝阳县朝波线建设用地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6-03-17 来源:朝阳县
一、背景依据:根据朝阳县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二、目标任务:为加快县城建设,按照县城经济发展规划要求,提升县域基础设施项目承载能力,助力朝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征收部门:朝阳县自然资源局。
四、涉及范围:朝阳县朝波线项目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具体详见征地勘测定界图)。
五、征收实施单位:朝阳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木头城子镇人民政府、乌兰河硕蒙古族乡人民政府。
解读单位:朝阳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解读人:刘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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