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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股行政执法工作
发布时间:2026-05-26 来源: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 年初以来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持续加强县域内化妆品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一线执法人员重点对化妆品专营店、大型商超化妆品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

2.积极对县域内经营使用化妆品情况进行检查,朝阳县累计出动执法车辆25辆次,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共检查化妆品经营业态73家,共责令改正经营行为5次,立案2件,截至目前,其中,已办结2件,罚没款入库0.1万元,有效净化了我县化妆品经营使用环境,提升了安全用妆水平。

3.积极开展对辖区内化妆品专卖、美容美发、宾馆洗浴、大型商超化妆品经营者实施量化分级监管。结合化妆品经营使用过程安全风险特点,制定《化妆品经营环节量化分级评定表》,明确检查项目。共分三个等级,从高到低为A级(优秀)、B 级(良好)、C级(合格)。量化等级评定后,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等级调整。化妆品经营者量化分级等级评定为A级的,原则上实行有因检查;评定为B级的,结合年度专项检查随机进行检查;评定为C级的,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检查单位,每年至少检查1次。

二 当前行政执法工作中日常监管与案件查办衔接存在的问题风险

现在的以所为单位的办案体制中执法资源分散,化妆品股与基层各所人员少,以化妆品股为例,工作人员共2人,有执法资格人员1人,办案力量分散,不能形成执法合力来集中查办案件。

三 下一步工作计划,拟达到工作成效

1.继续加强对化妆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化妆品使用者和儿童化妆品经营者进行监管,对于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2.持续开展量化分级工作,突出对量化分级工作方式方法论证研究,不断开拓创新,有序实施量化分级监管工作,创建化妆品经营环节量化分级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