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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3-09 来源:朝阳县

   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承担县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牵头推进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县人力资源市场。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朝就业管理规定,承担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和安全稳定运行。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实施国家荣誉制度,规范全县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承办县政府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承办县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职务任免事宜。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七)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八)按分工负责企业帮扶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加强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激励人才创新创造、保障农民工权益等职责。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局等部门拟订。

2.与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负责经省政府批准的集中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相关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相关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两部门要建立审批、监管信息交换工作机制,确保审批监管无缝衔接。


二、县人社局各股室设置、职责汇总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文字的综合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国有资产、车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老干部服务工作。

(二)干部调配股

负责全县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及特殊人才选拔安置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千部聘用及管理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及派遣工作;负责国家“三个一”计划大学生的跟踪服务及管理工作。

(三)专业技术干部股

负责全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的选找与管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考核与推荐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审批、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申报审核和推荐委托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聘任、审批及继续教育工作。

(四)工资股

负责全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资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资政策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的调整审批,负责职务变动人员、职称变动人员、新录(聘)人员的工资及补贴的审批;负责工资基金监察、工资统计分析,指导全县企业工资总量宏观调控工作

(五)机关事业福利股

负责全县机关及事业单位达到退休年龄人员的退休手续审批,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津贴变动审批,离休人员特殊津贴的审批,负责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亡)鉴定的认定及申报;负责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及接续工作

(六)企业保险福利股

负责全县达到退休年龄的企业职工退休手续的审批及待遇调整,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的工伤(亡)鉴定的审核及上报,负责企业退休人员工资及津贴的审批及各项待遇的落实,负责企业职工特殊工种、因病非因公伤残提前退休人员的审核及申报工作;农村居民养老保险退休审批。

(七)劳动关系股(挂人事劳动仲裁院牌子)

主要负责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鉴证与管理、集体合同的审查备案、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信访及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理工作。

(八)人才交流中心

负责全县体制外人才(流动人才)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普惠制”审批等工作。负责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新职业办学审批。负责全县人才市场宏观调控和依法监管。负责全县大中专毕业生市场化就业和再就业的管理、协调和指导;负责普通中等院校超分配期毕业生和非在职“五大”毕业生就业手续。

(九)财务办

负责人社系统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监督工作;负责编报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及相关报表;负责新县城搬迁所涉及的工程款项管理。做好各种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现金收支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相关填报工作。

(十)党办

负责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组织开展上级党组织安排的政治活动;检查、督促、指导下属党支部党建工作,对所属党员实施教育管理,收缴党费,填写、报送党员表册,负责党员年报统计,办理党员党组织关系、档案转移手续。负责人社系统信息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十一)信息中心

负责全县“金保工程”单位基本信息管理、人员基本信息管理,社会保障卡制卡数据采集、制卡管理、卡安全管理,软件、数据需求管理,软件、网络、数据安全管理。维护网络及设备,定期检查、维修,提供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支持。

(十二)劳务办

负责各部委办局乡镇街道编外登记用工管理。

三、联系方式

负 责 人:李智宇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6: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朝阳县新县城柳城街道燕京街2


办公电话:0421-8996211